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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起訴書指出,劉姓醫師30年前與蔡女交往,平時讓女友住在診所1樓,他2007年同意蔡女的提議,匯款2500萬元到指定帳戶,欲投資大陸四川成都地區的不動產,卻遲遲拿不到不動產買賣契約。
他認為蔡女心懷不軌,去年10月調閱診所內監視器畫面,發現女友多次偷拿醫師休息室內的現鈔,共7萬3300元。他一氣之下依詐欺、竊盜罪嫌提告,與蔡女的感情也就此中斷。
蔡女供稱,她和醫師交往以來,都是「同財共居」,雙方財務無法分割,「他為了給我保障才給我投資款,算是送我的錢」。她也透過在大陸從事科技業的胞弟購屋,沒有詐欺之意。
她說,她與醫師2人共同擁有休息室抽屜內的現金,「他要我自行拿生活費,我沒有竊盜」
檢方調查,劉男與女友帳戶金錢往來頻繁,可見2人交往密切,他身為高知識分子,應可預知投資大陸房產的風險,投資前卻未看過任何投資資料,只因信賴女友就給付鉅款,無從認定蔡女有詐欺之意。
而醫師休息室屬於2人共同生活範圍,加上抽屜未上鎖,蔡女沒有偷竊犯意。
本文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投資2500萬-看不見-醫師告女友-19360082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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